《公用工程的管理规定》讲解了关于蒸汽、电气、循环水、冷冻盐水以及净化空气和非净化空气这些公用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制度。本规定的出台是基于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因为这些辅助工程对于生产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直接关系到企业是否可以平稳且高效地运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依据的是国家安监总局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相关意见通知,旨在从职责和工作要求方面给予具体的管理规范。动力车间肩负着保证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和净化空气与非净化空气正常供应的任务,并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生产副总经理需要对整个公司内部公用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统筹协调。
《公用工程的管理规定》适用于存在蒸汽、电气、循环水、冷冻盐水以及净化空气和非净化空气公用工程设施的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行业中的大型工厂或者制造加工类企业等。无论是大型生产企业还是其他涉及到以上提到的公用工程技术设施的场所,为了保障生产的安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都可以参照此规定来对公用工程实施系统性的管理措施,使不同部门在公用工程的运维工作中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边界,合理协作,实现节能减排的同时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