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讲解了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的具体规定,强调民爆物品需取得公安机关批准并持有许可证方能合法储存,要求必须储存在专业的库房内由专人管理,禁止私人保管和随意存放。同时,该制度详细描述了民爆库房的设置及结构需要遵循国家标准与规范,对于临时存放也规定需选择可靠地点单独存放且报备公安机关,同时确保与周围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配置充足的合格守卫。针对避雷、消防安全等具体防护措施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包含安装避雷设备、防火标志设置、清理杂草和易燃品堆放,并配备消防器具。对出入库管理提出了严格标准,包括检查登记制度的确立,账物卡一致,控制库存量,明确起爆器材与炸药需分仓储存,严禁携带火源及其它易引发危险的物品入内,避免鼠害、潮湿和动物损坏。并且对于报废物品也有相应的储存规定。
《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或可能接触到民爆物品生产加工的企业以及参与相关爆破工程活动单位和个人。不仅覆盖专业矿山开采企业,而且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道路桥梁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工程爆破领域工作人员;同时,还适用于在特定项目期间可能会临时使用民爆物资的情况。这些用户群体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确保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地管理民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