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全人之家! | 帮助中心 安全生产文库,专业安全资料网站,助力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人之家
全部分类
  • 安全课件   操作规程 >
  • 安全管理   安全标准 >
  • 应急预案   事故案例 >
  • 安全教育   安全讲话 >
  • 安全资料   法律规范 >
  • 安全技术   安全视频 >
  • 安全文化   安全常识 >
  • 建筑安全   安全动态 >
  • 安全素材   精品资料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安全人之家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docx

    • 资源ID:12513       资源大小:19.04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88金币     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8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docx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保障航道 畅通和通航安全,促进水路运输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航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等 内陆水域中可以供船舶通航的通道,以及内海、领海中经建设、养护 可以供船舶通航的通道。航道包括通航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和航 标等航道设施。 第三条 规划、建设、养护、保护航道,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 防建设的需要,遵循综合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服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防洪总体安排,统筹兼顾供水、灌溉、 发电、渔业等需求,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 国务院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航道工作的 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持和改善航道通航条 件,保护航道安全,维护航道网络完整和畅通。 国务院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 航道建设、 养护的需要, 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航道建设和养护资金。 第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航道管理工作,并按照国 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 国境河流航道等重要航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所辖航道的管理工作。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置的负责航道管理的机 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 (以下统称 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 ,承担本法规定的航道管理工作。 第二章 航道规划 第六条 航道规划分为全国航道规划、流域航道规划、区域航道规划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航道规划。 航道规划应当包括航道的功能定位、规划目标、发展规划技术等级、 规划实施步骤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航道规划应当符合依法制定的流域、 区域综合规划, 符合水资源规划、 防洪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 并与涉及水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专业规划 以及依法制定的城乡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和军事设施 保护区划相协调。 第七条 航道应当划分技术等级。航道技术等级包括现状技术等级和 发展规划技术等级。 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根据相关自然条件以及防 洪、供水、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航运发展需求等因素评 定。 第八条 全国航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 革部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公布。流 域航道规划、区域航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并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航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编制,报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公布。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编制航道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并依法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海域、重要渔业水域的,应当有同级海洋主管部 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编制全国航道规划和流域航道规划、区 域航道规划应当征求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 流域航道规划、区域航道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航道规划应当符 合全国航道规划。 第九条 依法制定并公布的航道规划应当依照执行;航道规划确需修 改的,依照规划编制程序办理。 第三章 航道建设 第十条 新建航道以及为改善航道通航条件而进行的航道工程建设,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生态环 境保护的规定,符合航道规划,执行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 术规范,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航道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航道建设工程的技术要求,依法通 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 工程建设,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 责。 从事航道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 航道工程建设活动,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质量和安全负 责。 第十二条 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航道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保障航道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 航道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 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航道建设单位应当自航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 将 竣工测量图报送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 沿海航道的竣工测量图还应当 报送海军航海保证部门。 第十四条 进行航道工程建设应当维护河势稳定,符合防洪要求,不 得危及依法建设的其他工程或者设施的安全。 因航道工程建设损坏依 法建设的其他工程或者设施的,

    注意事项

    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docx)为本站会员(人***)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