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电子行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针对公司内部及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该文件从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度目的即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并依据多项行业规范与标准进行了设定。制度定义了如动火、受限空间等具体的危险作业类型,随后详细描述了各职责主体的具体工作内容,例如安委会办公室需要负责编制制度及执行监督,生产部需对特殊作业进行安全技术准备与指导监督,各部门及关联方需履行申请与监督检查工作,而审批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监护人或现场作业人员均有其明确的防护和管理职能划分,其中还特别指出了动火作业中的分类管理、分析检测要求,包括对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的不同管控强度,取样分析的具体规定等内容。
《机械电子行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机械电子生产及相关领域的制造企业,在公司内从事涉及高风险操作的员工、外包团队和其他相关业务单位均可依照此文档规范其危险性作业流程。具体而言,任何可能涉及到易燃易爆物品加工运输存储环节的企业、有固定检修或建设安装项目的企业以及具有较多复杂工艺过程的企业将特别受益于本制度,因为这类企业在生产和日常管理中面临的潜在安全隐患较大,通过严格执行该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更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