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闲置封存启用管理制度》讲解了对于长时间没有使用的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的规范流程,确保这类设备能在被再次启用时依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关于闲置设备的界定与初步维护措施,在六个月以内未有使用的设备被定义为闲置设备。对于这些闲置设备,文件指出要做好保养、专人管理和保证性能的良好,同时明确封存设备需要申请,并由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存放等操作,且规定了封存的设备不参与利用率的统计之中。而对于封存设备,《设备闲置封存启用管理制度》进一步描述了比闲置设备更高的管理标准。封存不仅涉及登记造册确保记录无误,还强调在封存前要进行全面的二级保养以保障设备处于良好性能,并要求在气候变化较大的季节对封存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以应对特殊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坏。该制度同时也规定了一年以上未使用的设备需上报主管部门做调剂处理。针对封存设备再启用的情形,管理制度则列出了从提出启封请求直至完成设备试运行确认可以正常使用的系列步骤。
《设备闲置封存启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在大量机械设备且设备运转具有周期性变化特征或生产计划不定导致存在较长待机期的企业单位。它特别面向那些拥有多台金属加工类、压力容器和起重装备以及其他机械动力设备并希望通过科学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保障生产设备完好性以及优化资源配置的行业。这包括但不限于冶金制造工厂、重型工业装配线、建筑施工工地及其它相关联领域内的机构,为他们如何妥善处理设备闲置期间的问题提供了详尽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