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产等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要求,涵盖职工责任、教育培训、特殊人员管理、作业行为准则及设施设备操作标准等内容。本管理制度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机械行业的相关规范制定,重点突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核心理念,强调所有职工应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职工需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以提高自身技能和应急能力,并严格遵循各级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特种作业者须经过认证持证上岗,新入职或变换工种者未经合格训练不得操作。设备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并确保安全装置有效;工作中严禁擅自离岗、随意交换工作任务。对转动机械、电气维修、警示标识的使用、高空及带电作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强调危险场所审批流程及消防器材管理要求。另外还规定了对易燃易爆、毒性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和五双制度。要害岗位需设置安全员和防火责任人并执行严格的出入登记,最后还涉及现场环境卫生清理及有害物质防控措施。
《工作、生产等场所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机械行业及其关联领域的生产和工作环境。包括制造车间、变配电室、化学品仓库、压力容器操作区域等高风险场所。具体到工作人员上,适用于全体职工,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对于变更工种或复工后的人员、外来参观学习人士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制度特别指出电工、起重、冲压等专业领域操作者的资格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同时也适用于企业内各类班组的安全责任人,他们需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及危险作业申请手续,并监督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