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讲解了烟叶税的征收管理规定,明确了烟叶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该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规定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烟叶税,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该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烟叶收购业务的单位,特别是那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收购烟叶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了解并遵守烟叶税的征收管理规定,确保按时申报和缴纳税款,避免因违反税法而产生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