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办法》讲解了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及其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的定位。为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与消除以维持安全生产,《办法》明确规定隐患包含违反国家或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及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和管理方面的不足。公司总经理需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治理,并保证所需资金投入;副总经理等管理层对各自管辖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而安全部则是此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办法制定、修订解释、组织隐患排查,以及后续纠正与预防工作。各部门如生产部、设备部及相关检修车间根据专业不同各有职责划分,并在综合性检查方面互相协作。隐患排查涵盖日常、综合性和专项检查,并依据季节特点进行特异防护检查,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特别关注人员值守及物资准备情况;一旦企业内或者类似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将展开举一反三式的排查。该文档细致划分日常隐患排查频率,例如生产车间的操作员交接班检查和班间巡检每小时一次,而技术人员每天则至少两次相关领域现场审查。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办法》适用于化工等相关行业内存在高风险工艺过程或潜在危险环境的企业,这些单位涉及复杂的生产流程、使用或储存危化品,容易发生因管理疏忽而导致安全事故的风险。因此该文档特别适用于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且具备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架构的公司。此外,它也可适用于任何寻求通过强化安全管理机制来减少安全隐患,保障生产顺利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制造加工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