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保障施工现场员工作业安全而设立的具体措施和规范流程,详细说明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职责划分。文件指出,各外协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提报安全设施计划并满足作业需求,安保部承担统一选购和规范标准化管理的责任。此外,该文件规定企业能够自主制作的安全设施可由专业公司制作,并明确了项目部需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的财务责任。细则部分强调安全标志和设施的布置应规范化,并通过编号、明确责任人等方式实现定期维护与管理。对于孔洞盖板、防护栏杆等重要设施,《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要求严禁随意拆除且必须采取监护措施,同时列出所需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清单以全面保护工作人员安全。记录方面则涵盖采购、领用安装以及质量性能调试等多个维度的跟踪与监督。
《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个外协单位、施工作业场所及其生产班组和生活区域中的所有施工人员。此制度覆盖火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相关行业和岗位,特别是需要频繁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工作场景,如高空作业、电气操作及其他存在潜在危险的施工环节,从而确保项目全员在统一规范指导下实施安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