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制度》讲解了为保障安全设施的正常与有效而设立的各项具体措施,确保这些设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以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以及预防职业病。该制度涵盖多个方面:一是消防设施与器材的管理和维护。消防管理涉及多个层次的责任划分,从分厂及部门的自查报告至消防安全员(专干)的具体巡检操作,明确规定了雨淋系统半年一次的全面检测要求,消防栓、水带及水泵的每周巡查,水池的常规检查,灭火器的年度专业检测与卡片式管理机制,还包括消防车月度保养;二是防雷和防静电设施的规定。明确指出这类设施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测,并强调重点区域内设施每年进行两次严格检测;三是关于防爆装置的部分,在生产区和库区内,防爆设备通过多层级的日常巡检与专项维修计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四是有关安全防护装置的规定。采取一日一查的状态检查和一周一验的趋势检验策略,并将其纳入到交接班的内容当中。所有类型的装置和器材都有专门人员或部门记录检查结果,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制度》适用于各行各业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在化工、电力、制造等行业有着重要指导作用。例如在化工企业中,由于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及处理,其内部复杂的生产设备与工艺流程需要高度警惕各种突发状况的发生;同样在电力行业,变电站内的变压器、开关站等关键电气组件也需要严格的检查制度。另外对于任何可能存在危险作业的企业,如高层建筑建设中的施工现场,或者有高空、井下工作的场所,均需要依照此标准实施,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