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确保从事能源介质生产、使用和调配过程中的作业人员的安全及设备财产不受损失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制度内容包含五个主要方面,其明确了本制度适用范围是公司内所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作业人员。职责划分涉及五个不同部门:技术质量科承担全厂能源介质考核指标设定分解与总协调管理的任务;机电科负责区内公共系统的管网设备点检完善及安全运行管理并监督车间;调度室需对全厂介质公用管网进行启停切的指挥协调;各车间将各项指标分解落实至个人或班组,并维护所辖区域内管线及设备,保证无浪费,还应记录台账以备查;安全环保科负责能源介质制度制定修订工作以及监察管理和确保介质被安全使用的任务。此外,4.1中关于用电的详细管理措施指出各车间应按需求适时开关设备,防止空载,遵循使用者负责制的原则来保障责任清晰明确。现场照明依据实际需要停送电以节约能源,同时,严禁采用危险的临时电源接线方法,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并迅速处理等要求也被提出。在4.2部分对气体和水也有严格的管理规范,如管道和阀门需要由所属单位设置巡检机制,保持合理使用,杜绝“跑、冒、滴、漏”的出现,在用气前得到调度批准后再行接管操作,确保资源不会因不当使用而导致浪费。
《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能源介质生产和分配业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及其所在组织。这些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冶金、化工、电力等大型工业企业和任何依赖复杂能源供应系统运行的企业。它既为上述企业内部的具体执行者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也为其管理者设定了职责范围与操作标准,使得企业在实现能源介质的高效配置、降低事故风险的同时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规要求,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