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员安全职责》讲解了人事员工在保障公司内部安全环境方面的重要任务和规定。该文档描述了对国家关于劳动组织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与推广责任,人事员需要根据合理标准配置劳动机构,管理生产定员,并负责其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文件指明在新职工加入公司前必须经过全面系统的入司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能被分配岗位,对于劳动合同及临时用工合同的签订强调要包含身体健康和安全方面的要求,严禁将健康存在隐患的人员分配到特殊或有危险的工作岗位。同时要求组织职工安全技术、操作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将安全管理纳入晋级条件,定期检查有毒有害物质或放射性岗位工作者的身体情况,适时作出调整。还说明应积极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重大事故中对相关人员处罚手续的办理。
《人事员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设有固定人事部门的企业,尤其是存在一定危险程度工作的企业如制造行业、矿业、建筑业等,在这些行业中人事员肩负的安全职责更为突出。其内容指导这些行业的人事员如何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从人员录用时的把关、工作期间的安全教育和技术提升,再到对于违反规定者的正确处理等一系列行为,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在合法、有序、安全的工作环境中开展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