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讲解了烧结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建立一套符合烧结厂实际的工伤事故管理系统。文中详细阐述了工伤的定义及其具体的认定标准,涵盖了工作场所内在特定条件下受到伤害及患有职业病等可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该文件也列举了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几种情形,例如因故意犯罪导致受伤等情况。文件还提到全体职工享有工伤保险,并明确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文中进一步规定了烧结厂需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健全的工伤事故档案,实施严格的考核制度,激励职工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对积极维护工厂安全的行为实行奖励机制,并严禁任何形式上的虚假报告,同时强调利用现代信息工具进行资料管理与分析以防止同类事故重演。
《烧结厂工伤事故管理制度》适用于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烧结厂内部所有部门以及相关联岗位员工。本制度不仅作为管理层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还特别针对于那些经常处于一线、存在潜在工伤风险的工作岗位员工而言更为关键。通过遵循该制度中制定的一系列关于工伤事故管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能够有效保障在岗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