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讲解了冶金企业在安全管理中各层级的职责分配及具体落实办法,旨在通过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参与安全管理的工作部门和人员。经理在该制度中的职责至关重要,要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这包括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以及认真贯彻国家安全法规和指示,在生产的同时也要关注安全保障。制度中规定各级行政领导人应确保安全责任到个人,从思想意识与实际操作两方面强化全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它指出全体职工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与公司的安全规定,强调任何人在自己本岗位都应当负责安全事务,并对其区域拥有监督义务。对于各级管理人员则特别强调他们在行政第一领导负责制的原则下开展工作的必要性。要求在计划、部署和审查工作中,务必保证安全工作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并且明确指出了若出现如缺乏安全教育和技术规程等因素造成事故的将严厉追究相关领导者责任。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规模大小不一的冶金企业及其涉及的各级管理层人员、车间工人、安全检查员等一线工作者以及其他与冶金企业内部生产流程相关的职位或团队,涵盖范围既包含了大型国有企业,也包括中小型私营冶金厂矿等机构。无论是何种所有制或者经营规模,只要是涉及到冶炼生产工艺流程,就需要遵照此套制度来进行日常运营以保障从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并降低潜在工业事故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