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管理暂行规定》讲解了为了确保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中设置的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有效管理和临警使用而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消防控制室管理暂行规定》描述了该规定的适用范围,涵盖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控制室内禁止行为和卫生标准。同时提到入口处须有明显的标志牌或标志灯且电源要接入到消防电网上面。《消防控制室管理暂行规定》强调消防控制室内应该具备相应的平面图或模拟图以及报警直拨电话。对于操作人员资格认定,《消防控制室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该规定进一步提出值班制度、轮班数量的要求以及不得擅自关闭设备的规定,并且需要设立多种工作制度以明责分工、火警和操作处理等流程。在文件资料方面,《消防控制室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具有竣工图等重要文件并且建立系统技术档案。此外,本规定详细说明了包括日检、季检、年检等不同时段检测维护项目与试验方法等内容。
《消防控制室管理暂行规定》适用于我市拥有消防控制室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单位。这一规定主要针对上述场所的消防控制室管理进行规范,涉及单位内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消防控制室操作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需要按照规定执行培训与持证上岗要求,同时也涵盖了日常检查维护的实施者。本规定的落实有助于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在各行业的实际运用中保证了消防控制室在突发事件下的快速反应能力与有效性,是保障公共安全的一个关键性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