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确保施工安全、防止火灾与爆炸事故发生的措施及动火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预制加工场和安装场地内的动火项目管理。规定强调用火操作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使用各种燃烧设备进行热处理或煨管作业,并且明确了一系列一般规定如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现场消防安全设施布置以及用火前提条件检查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提到在用火作业开始之前必须熟悉施工范围与周围环境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票证,在作业附近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防火防爆举措不得动工。还特别指出对于装置区域内碰管和与生产区域间距不足15米的作业须遵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而针对油漆作业点周围30米范围内严禁有明火作业的约束以避免引发现场火灾的风险。此外,文件对高处作业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如设置阻止火花飞溅物坠落设施并对下方潜在的易燃材料提供保护;不允许电焊等作业人员在抵达预定作业位置前开启电源,以防漏电起火。最后明确了施工承包商HSE监管人员要落实严格的监督制度,总包商的HSE专员需要在高风险部位全程监督,并且赋予HSE部负责起草解释和归口管理该制度的权利。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化工企业、冶金行业等涉及大量施工现场动火工作的企业或单位,尤其是那些从事预制加工作业、装置建设和维护等领域,涵盖了从项目筹备到竣工验收各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动火情形的企业。这有助于保证工程期间用火的安全管理,为所有参与者创建一个相对更为安全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