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为加强及规范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内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而设立的详细要求和流程。文档指出,安全部是动火作业审批实施者,安全负责人负责指导监督本规定的执行,相关部门需配合。对于动火作业申请者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办理手续后动火,并落实防火措施,保证动火现场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周围环境无易燃易爆物体等安全保障措施。对于监护人,其需要核查和完善动火区域的消防安全措施,在作业进行中实时监视,防止违规操作并应对意外失火。而对于执行人员,须持经批准的审批表开展动火工作,在动火前移开或隔绝周边易燃易爆物质,依照安全规范施工,并在完成后清理场地无残留火源等行为细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和约束,同时强调未经批准不得动火,并列出了违章行为对应的经济处罚和其他可能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保利东江首府一期工程项目部所管辖的生活区临时建筑以及整个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所有涉及到电焊、气焊或气割类的工作场景。该规定对项目工程涉及上述活动的施工单位及其相关员工有约束效力,从项目高层管理者到一线作业工人均应依据规定执行相关任务以确保现场消防安全,从而保护全体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稳定,降低因火灾事故导致的各项潜在损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