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讲解了为确保水库区域内消防设施的完善、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的重要性与具体实施方式。文档描述了防火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三大主要部分,并对各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具体职责作了明确要求。经常检查中提到工程股负责电器线路等火灾隐患和灭火器材状况,办公室关注疏散通道及食堂煤气的安全问题,经警队则着重水源林存在的潜在火患,并要求填写排查整治记录表以跟踪检查结果。在定期检查方面,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针对整个库区进行每年两次全面的系统性审查。突击检查每季度举行一次,重点是关键区域的落实细节情况。文档进一步列出了检查内容,如疏散标志是否完好、灭火器状态正常、用火用电符合规范等。针对发现隐患后的处理办法也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从下达整改通知到复核复查流程均明确了责任划分和时限约束,强调不能放松消防安全意识。
《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适用于水利电力系统内从事水库管理和运营工作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其覆盖范围不仅包括一线工作人员,例如电气工程师、办公室管理员、防火经警队员,还涉及到生产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部门及其各级管理者。这一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水库的防火安全管理环节,尤其是对于大型综合性水利工程具备高度的参考意义,可有效提升水库范围内消防设施的整体管理水平及员工安全操作能力,同时适用于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审查和评估相关场所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