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或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讲解了专职与义务消防队在人员构成、管理职责及培训机制方面的详细规定。该制度明确了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而义务消防队则来源于单位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员工,均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针对专职消防队员,每年需进行两次培训;义务消防队员每年接受一次培训,以确保全员具备必要的防火灭火技能。此外,归口管理部门还需每半年组织一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灭火疏散演练,可通过结合单位内部相关预案的执行进行落实。文件同时指出,在消防队员调度方面,全体成员应服从归口管理部门指挥,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并根据人员流动性适时调整补充队伍人员。培训的内容涉及多个关键领域,包括基础常识传授、实际操作能力提升以及火灾现场保护要求。
《义务(或专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设有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及机构,特别针对那些具有消防安全重要性且需长期维护自身应急响应能力的场所。适用范围涵盖了工厂、商场、学校、医院及其他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能够保障这些单位建立规范化的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体系。对于从事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工作的相关人员,如企业安全部门主管、保安部门负责人以及一般员工,也均可通过本制度了解并实施科学管理措施,提高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