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剧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具体实施措施。该制度明确了场所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需要担任消防责任人,并对疏散通道的设计和使用作出明确规定,强调门口不得设置阻碍疏散的设施。文中提到在营业时必须确保所有安全出口的畅通无阻,且安全门出口严禁上锁堵塞,确保人员紧急疏散的需求。针对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则要求由专业电工执行,杜绝超负荷用电及私拉临时电线的情况发生。此外还明令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在场所营业时严禁进行高风险的施工作业,并规定演出和观众区域禁止出现吸烟和明火照明。制度中指出需要制定专门的用火用电制度和紧急疏散方案,并要求在日常及非营业时间段都需有专人巡视检查以保障消防安全。最后,制度规定全体职工需要接受培训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灭火技巧以及组织疏散能力,同时也应当配备足量有效的灭火器材与报警电话等相关设施。
《影剧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如影剧院、歌舞厅、卡拉OK场所及其他类似的人员密集型营业机构。这些场所以其较高的人员流量和复杂的空间构造容易引发火灾隐患,故而特别需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来加强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制度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消防管理指引,尤其适用于上述场所的安全管理人员、电气设备维护人员以及全体员工的学习与实践。这一规范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发生风险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