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使用管理制度》讲解了企业在进行各种明火操作前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确保安全与合规性。该制度明确了动用明火前的审批流程,即使用明火前,需由分公司消防保卫部门进行初步检查,在获得同意后,应再向公司保卫处提出申请,并联合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后才能正式动用明火。它描述了对动用明火过程中的严格要求,例如安排专人监护,并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场景中移除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设备等防范措施,确保操作安全。同时,这份文件还强调了冬季取暖的安全规范,指出使用火炉和烘烤时必须指派专人看守,严禁将衣物和其他易燃品靠近火源晾晒。此外,制度针对特殊场所制定了更为严格的禁止规定,如在易燃易爆区域比如油库、木工棚及保温场地内全面禁烟禁火,并要设有防火标志以提醒人员提高警惕,确保这类高风险区域内始终维持高标准的消防安全。最后,对于电力使用也给出相应规定,禁止非专业人员擅自安装电气线路,限制超负荷使用电力,并禁止使用电炉或自制电器烧水做饭等活动。
《明火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工业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到使用明火操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部门。这涵盖了从事具体施工如电焊、切割等一线工人以及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管理层;包括负责维护易燃易爆场所(如仓库、木工间等)的工作人员,他们日常工作中需严格遵循该制度中提到的各项禁令与预防要求。此外,对于电工以外但又与电力设备接触频繁的员工,此规定也有助于明确不可为的操作范围,以保障整体工作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