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讲解了火灾隐患整改的职责划分、具体措施及整改流程,明确了不同场景下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该文件描述了单位在火灾隐患治理中的核心责任分配,指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是火灾隐患整改的首要负责人,并对员工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可以当场改正的隐患行为列举了几种典型情况,如违章进入危险物品场所、违章使用明火、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等,并要求发现人在现场督促落实改进。同时,对于不能及时改正的重大火灾隐患,则需要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并通过核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及期限。此外,规定中明确了单位要提供整改所需的经费、物资保障,并强调整改责任部门和人员需强化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最后要求在隐患消除后组织验收记录工作。另外,涉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命令进行改正的内容,则须按照指示积极行动并提交整改情况,同时对于因火灾隐患未及时处理导致事故的情形,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适用于各类型的社会单位和企业,特别是在生产、仓储、公共聚集场所等具有潜在火灾风险区域的经营主体和管理部门。其覆盖行业领域主要为存在易燃易爆品、用火用电量较大或人员密集程度较高的场所,包括商场超市、工业企业厂房、酒店餐饮服务等单位,也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学校机关单位等。这些主体应当依据此制度指导建立自身的消防安全体系,切实履行火灾防控任务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