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的一般规定》讲解了在不同防护区内如何计算与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详细要求。针对采用该系统的防护区,文件阐述了根据内部可燃物特征确定相应的灭火或惰化设计浓度方法。对于存在爆炸风险的气体或液体火灾场景,应选择惰化设计浓度以确保安全;而对于没有此类风险的情况以及固体类火灾,则适用灭火设计浓度。当多个种类可燃物共同存在于同一空间时,设计标准需依照最难扑灭或者所需最高浓度来决定。关于组合分配系统,文本指出其能保护最多8个防护区,并强调了储存装置配置必须基于最大量储存容器的需求。为应对特殊情况下系统重新充装能力的缺失,文件建议准备双倍的灭火剂储备,即原有储存量100%作为备用,以维持系统的可靠性。同时,文中涉及了有关储存容器的一致性、管网的设计规范,如不得使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等。此外,还详细列出了喷头安装的具体参数:从保护高度范围(0.3至6.5米),喷头安装高度及其对应的最大保护半径,到与顶面的距离和多台装置之间的同步启动响应时限等,均作出了明确说明。最后,《一般规定》也针对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特点,指出了单一装置保护容积上限及最佳喷口高度。
《气体灭火的一般规定》适用于消防领域中的多种场合和单位,尤其是那些拥有重要物资存放地或存在较高火灾隐患场所的企业和机构。具体包括各类工业制造厂特别是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还有像图书馆、档案馆这样保存有大量纸质资料的部门。任何可能产生不可控明火、化学反应引发高温高危情形下都需严格遵循此文件中提及的安全措施及操作指南来部署合适的气体灭火系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最大程度保障。这份文档旨在指导专业防火工程人员正确理解并实施相关技术标准,帮助他们准确无误地完成气体灭火设备的选择、布局规划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