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管理事项》讲解了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具体操作要求,以确保在储运及使用环节避免安全事故。该文件强调民用爆炸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配置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防范设施。《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管理事项》描述了储存规范,明确了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以及账目管理制度;同时限制存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并明确要求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需要分库存放。此外,文件还指出要由专人管理专用仓库区域,并严格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吸烟及携带易燃易爆物进入仓储区等危险行为发生;如遇民用爆炸物品丢失情况,则需立刻通知公安部门处理。另外提及对于临时存放民爆物品的情况,同样必须保证现场安全存放条件与专门看管责任的落实到位;针对已经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物品应当依法及时清理销毁且遵循报告审批程序销毁。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管理事项》适用于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使用活动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也适合作为相关部门和监督机构进行安全审查与指导的重要参考资料。本文件广泛涉及矿山开采、工程建筑、军事训练等多个需要用到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领域,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帮助从业者详细了解关于此类特殊商品的安全储存和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点与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