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库房消防安全八不准》讲解了保障档案馆及库区安全的具体规定。为确保库房内纸质档案和其它文件资料的安全性,《标题》描述了禁止在工作区域吸烟的规定,烟头易引起纸张、木板等物质燃烧引发火灾,从根源上避免隐患的形成。同时,明确强调在办公与档案存放区域不得使用高功率电气设备如电炉或取暖器,这类型电器容易因过载或者短路起火,增加了消防风险指数。对于电线拉接情况,《标题》也提出了要求,擅自改动原有线路会埋下严重安全隐患,必须杜绝这种行为发生。为了保证进出人员身份确定性和可控度,规则中注明禁止无相关权限人士入内以减少外来因素干扰,并且严禁档案随意带出其指定放置地点,在维护物品完整性的前提条件下也是防范于未然措施之一。另外,消防通道作为生命线,不应被车辆停放或货物阻塞;在重要场所内避免出现任何可燃危险物品积聚现象是防止事故扩大的必要手段。最后,保护好已设置好的灭火器等消防装置不被人违规挪动亦是对灾害应对能力保持的关键。
《档案库房消防安全八不准》适用于所有拥有档案资料管理需求的相关单位与企业部门,比如政府机关的信息储存中心、各类学校的历史文书馆藏、公共图书机构特藏室,还有一些私人博物馆中的档案文献保存库等对安全标准有着严格要求并且存放着大量重要且不可复制的数据信息的地方。这些地方应根据该规定调整日常运营制度并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所有操作均符合消防安全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