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讲解了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强化部门和行业消防工作,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消防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该文档阐述了各单位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进行职责划分与责任承担,通过制定规章制度、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等手段加强管理。对涉及消防安全审批项目严格依法审核并监督已批准单位的行为,确保其合法合规地运营。定期排查火灾隐患并且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提升公众及企业防范意识的重要手段。文档中指出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负责,副职对其分管内容涉消防事宜有相应职责。同时,《职责》列出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具体的消防安全任务,从干部考核到教育活动,再到产业发展和社会宣传等方面明确要求各部门参与消防安全建设,并强调监察、安监等在监督管理中的职能。
《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适用于区内的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相关行业的管理者。此文件旨在指导区内所有承担消防安全任务的政府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实施科学有效的消防管理措施。具体来说,它涵盖了区委部门(如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和区妇联);行政管理部门(例如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和区安监局)等。适用于这些单位内部管理层人员了解自身关于消防工作的具体职责以及应遵循的工作规范,以促进全区整体消防管理水平提高。无论是新建还是改建项目中的消防设计审查、公共设施建设资金规划安排还是社会性宣传活动推广等工作都依赖于此份文件的指引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