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灭火装备管理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对防灭火装备管理和配置的相关规定和措施。矿井须按照规程要求建立灭火供水系统,该系统在投产时同步使用,并确保供水压力不低于0.4Mpa且水流速度不少于0.6立方米/分钟。消防水管设置多处特定位置的三通阀门以提高响应速度,如主副井口、井底车场附近及重要运输线路等易燃点每隔一定距离安置。为避免火灾扩展,对关键设施采取特别防护措施,例如进风巷设防烟火进入手段;机电硐室与材料库安装向外开启防火铁门;皮带机配备报警和自动洒水设备。此外,在可能引发火灾的地方配置足够数量合格的消防器材,强调矿井应建设反风系统并进行定期检查与年度反风演习,确保其功能完好。
《防灭火装备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内的各相关企业和单位。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煤矿生产企业,尤其是涉及地下采掘作业的企业。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关于灭火设备设施的标准操作流程,指导相关人员(从一线工作人员到管理阶层)正确理解和实施必要的消防安全预防与应对策略,提升应对火灾的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企业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