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市场商铺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确保入场经营的各个阶段都严格遵循消防安全的要求。该制度描述了市场商铺承租者需在入场经营前到市场管理处登记并且接受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才能入场;中途转让或转租的也需要重新登记及完成培训。文件明确了每个商户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消防规定,并在营业开始前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以保障所有人的安全。此外还详细列出了若干禁止行为,包括禁止在场所内使用煤球炉、电饭煲、电热取暖器和液化石油气等存在潜在火源隐患的电器设备,杜绝使用和存放下易燃、易爆品或者放射性物质。制度中同样提及了对废纸类可燃物的禁止燃烧,并严格管控电线拉接及动用明火行为,必须在得到市场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以此全方位地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火灾风险。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设有商铺的市场环境中的租赁管理者与经营户,旨在提高承租方对于消防安全隐患的认识,保证每位入驻人员都能够充分意识到自身承担的安全责任并严格执行规定。无论是初次入场的商铺主还是进行转让后的接手人,本文件为他们明确了进入市场开展业务前必须经过的程序和遵守的原则,从而将可能产生的消防风险降低到最小范围,创建更为安全可靠的经商和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