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矸石场防火管理制度》讲解了为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生产顺畅所必须遵循的若干防火管理条款。本制度描述了从成立专门管理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划分到具体的日常工作操作规范。具体而言,供销部门在矸石山防火方面负有业务安全保障责任及对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导权,同时供销科长和班组长承担直接的防火责任;生产部则定期进行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并明确责任人。文件中还涉及由供销工作人员与保卫守护人员分别在工作时间内和整体巡查中承担安全检查责任。另外,为了减少火灾风险,明确规定禁止在矸石山周边堆放易燃物以及不得进行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如生火取暖或者焊接作业。在设备设施上,强调消防管道和水泵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并能提供充足的供水服务,且要求保证一定的蓄水量用于应对紧急情况。
《矸石场防火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中的矸石场管理,针对涉及矸石山安全维护的相关岗位人员包括供销、生产和技术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从事矸石场现场监控、巡检、维护等作业的操作员工。此外,它也为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策略时提供了必要的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