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针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大型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该文件描述了公共场所包括宾馆、体育场、会堂、展览馆、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并明确产权单位对消防安全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规定强调公共场所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与集团规范,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同时确定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指出租赁或承包情况下,消防安全责任由经营者负责。文中还详细列出公共场所建设与装修工程必须遵循的相关法规与审批要求,应设立防火安全机构并履行多项消防安全义务,如建立健全制度、宣传教育培训、配置设施器材以及保障通道畅通等。另外提及消防设备及电气设施检查维护的规范、明火使用管制措施以及化学物品存放规则。文件中特别说明了在集会活动时的具体操作规定和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的职责。最后重申举办大规模集会活动的安全责任人与审批程序,保证应急方案切实可行。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那些管理或运营大型公共场所的企业。这些场所有可能涉及宾馆、体育馆、展览中心以及各种娱乐休闲设施等。本文件也适用于公共场所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日常经营管理人员。无论是资产所有者还是承租方的经营者都应严格执行该文件中的管理规定。同时此文件也可作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对上述场所进行监督和指导的重要参考,以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公共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