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责任制》讲解了仓库保管员必须认真执行公安部关于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规则及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防火安全制度。文件指出,对于易燃材料和危险品、剧毒品,保管员需要严格管理储存与发放,以预防发生爆炸和自燃的情况,并且对仓库中用于灭火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与检查。该责任制度强调,保管员需对自己所保管库房内的物品负责并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同时禁止任何人在库房区内吸烟或开展明火活动,还需在明显的位置设置防火标识来强化警示。保管员不能将其负责区域用作家务性操作的地方,如用电炉做饭或取暖以及利用碘钨灯照明等违规行为,并声明库房保管员即是兼职防火员对本库区消防安全有全面监督职责。
《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责任制》适用于各类仓库保管作业领域。具体来说,这不仅针对于大型物资仓储中心、物流企业货物储存点,还包含工厂内部原材料与成品储存间以及其他涉及到货物储藏工作的单位。无论是公共还是私营企业只要涉及物资储存工作都应该依照这个责任制内容来规范自身的防火措施落实人员职责,以保证库存货物免受火灾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