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管理制度》讲解了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管理。该制度规定,消防装置的运行管理由特定车间负责,强调监控制度细化与责任到人。所有涉及消防的工作需严格审查安全措施,填写详细的工作票。外委施工要有技术交底及专人监护,每班次进行至少两次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报警须先确认是否误报,非误报应及时处理并向值长报告,并对报警区深入排查处理,视情况通知检修或消防队。遇到阀门位置不正确情况不可盲目复位。此外还有每月及春秋季对消防设备做检验试验的规定,在这些工作开始前要落实安全防范、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因工作失误启动消防装置。停用或消防门检修需取得值长许可,并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对于维护管理,该制度明确由电气车间全面担责,雨淋阀归属热机检修管理,并将职责落实到人,保证系统投入与运行,定期采购备件并妥善保管、分工巡视区域、记录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要求在每年春、秋两季做好传动试验。
《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生产行业的安全管理领域。具体针对发电厂或类似设施内的火灾风险管控场所,涵盖从运行管理到日常维护各个阶段的安全操作流程。其目的是保障电厂消防安全设施高效运转,减少火灾隐患带来的损失,特别适用于从事相关设备管理和维护的技术人员、操作工人以及负责安全监管的管理人员,帮助他们掌握正确的管理制度,提高整个厂区的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从而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