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讲解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与实施要求,明确了一系列关于教育与培训工作的具体内容及操作方法。文件指出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强调每年全体员工接受至少一次的消防教育培训,并特别指出了新上岗以及新进入岗位的员工在上岗之前必须完成相应的安全培训。文中描述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多样,结合单位、部门实际情况采用集中或分散,定时或随机的方式展开以确保覆盖面和针对性。该制度还对重点工种人员提出特别要求,进行专门培训且要持有专业证件方可上岗,并对每次培训活动的时间、内容和受训对象都记录在案保存。制度列举了宣传与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了消防法规介绍、内部防火规范和程序教学、具体火灾预防措施学习以及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培养等内容。另外,还包括组织与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知识的传授。
《监理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适用于所有监理单位及其分支机构或者相关部门,主要针对从事监理相关业务的所有正式员工、合同工乃至临时工作人员。这包括新进人员和转岗者,尤其强调重点工种和技术性工作岗位人员需要按照制度的规定完成必要的专业消防安全教育并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工作。它旨在提升各单位职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确保施工现场和个人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