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防火审批制度》讲解了为加强公司建审管理并预防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的具体措施。该制度以国家现行的有关防火规范作为依据,并详细规定了项目经理部在购买易燃易爆危险品时需上报至相关部门并接受防火检查的要求。文件强调,在收到工程项目后,公司所属单位必须通过公司防火干部的审批,并在图纸会审阶段邀请消防监督部门参与。此外,《工程防火审批制度》对防火专篇的内容做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工程任务、生产或储存火灾危险性评估、周围供水管网状况、单体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及相应设施等措施,并且规定所有施工方案在提交实施前均需经过防火办和创安办的审查与批准。
《工程防火审批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各项目经理部,同时也适用于参与工程项目的相关技术与操作人员。本制度主要针对需要进行防火设计和审批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尤其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的项目领域。此外,从事施工方案设计、图纸会审及相关消防监督的企业部门和个人也应遵守此规定,确保从源头上消除潜在火灾风险,从而保障建筑施工期间的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