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防火制度的规定》讲解了施工现场如何科学规范地开展防火管理,强调根据动火区的级别分别进行公安消防部门、公安安全部门和分经公司安全部门的逐级审批后才可执行动火作业。施工场地需要具备充足的消防水源,且进水口数量必须达标。此外,《规定》描述了项目工地现场需合理分区,并明确划定用火作业、易燃物品堆放、仓库及生活区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防火要求。开工前必须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在仓库和易燃作业区设置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保证至少两组分布。焊接作业点需符合一定安全距离标准,并且氧气瓶等设备的安全附件须完整无损。文件中特别指出危险品应储存于专用仓库,库内应定期接受安全防火检查,对可能的隐患及时处理。沥清施工需择时且避免污染环境。工地还需设立固定吸烟室和严格管理明火操作行为,用电方面坚决杜绝私拉乱接线路以及违规电器使用,并给出了发生电气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工地防火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领域的各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队伍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此文件尤其针对那些可能存在大量可燃材料和焊接、切割等高火险作业项目的建筑工程领域。通过该规定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同时也为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指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