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讲解了厂区禁火区动火作业的系统化管理流程。该制度详细规定了动火作业分级方法、安全防火要求及相应的措施、动火分析和合格标准以及各部门和人员职责等内容。本制度首先明确指出,电冶公司内的油库、油罐、油系统、酸碱罐、劳保用品库均划归禁火区,在这些区域内开展非固定的动火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制度对动火作业进行了三级划分:特殊、一级和二级,针对不同的情况设置了严格的管理要求。比如特殊动火作业适用于生产状态下带压不置换动火等场景,此类作业需要特别注意安全性并采取更加严密的防火防爆措施;而当生产设备完全停运后经过清洗、取样且采取一定措施后则可按二级进行管控。关于作业的安全要求方面,从办理许可证开始到具体操作细则(如乙炔瓶摆放规范),再到动火结束后的清理检查都有明确规定。在风力较大的时候,若没有绝对把握则禁止露天动火,如果附近有危险化学品运输,则要立即暂停工作。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适用于电冶公司的厂区禁火区范围内涉及到动火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电钻等可能产生成明火的作业方式,但不涉及那些已经确定为固定性质或者在特定区域内频繁开展的动火工作。此文件面向公司内部所有从事与动火相关工作的人员及负责监督此类工作的管理人员。此外,该制度还关联着多个国标或行内规定,在保证动火安全的同时,遵循着标准化的工作指引,并与受供用电管理制度约束下的电器安全保持一致关系。因此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管理层都能通过遵循这个制度达到既保障人员财产安全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