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的检查制度》讲解了火工品储存与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体系,明确要求实行三级巡回检查以确保安全。项目部把民爆仓库纳入重点巡检范围,在不同层面执行三种频度的巡查,以强化安全控制。对于民爆物品的储存仓库,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保证整个系统处于有效的监管下;而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或是仓库负责人每周开展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出入库详情、堆垛、消防器材完好性以及相关辅助系统如防盗报警及电视监控等方面,并细致记录。与此同时,保管员需要每日对民爆品的库存变化、标准堆放、卫生状况以及温湿度展开全面审查并做相应记录,确保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无论哪种层级的检查结果均要形成完整的档案记录,详细到具体的检查时间、检查的内容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还指定了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以及跟踪落实整改效果。
《火工品的检查制度》适用于从事使用或者存储民爆物品相关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特别是那些拥有专门民爆仓库用于存放工程用爆破材料的组织。它涵盖了从高层管理者到一线保管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该文件指导上述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如何根据规定实施周期性的安全管理监督,为相关人员提供了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