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制度》讲解了确保消防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关键性制度措施。此制度指出,接到公安消防机构法律文书时要立刻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并由其组织人员确定整改方案、资金及人员,在限定时间完成隐患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回函消防机构。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状况给予关注,《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制度》要求书面说明原因与临时防范举措,并增加巡逻力量以保证安全。此外,强调内部消防安全自查的重要性,要求专职消防人员每两小时执行一次巡查,并记录结果。针对查找出的火险隐患,《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制度》规定场所应当即着手改正。最终,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需要检验改正后的隐患部分,保证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制度》适用于各类可能存在火灾风险的公共场所或企事业单位等涉及大量人员活动或易燃物储存的地方。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场、影院、学校以及生产制造车间等场所。这一制度为所有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有消防安全需求的单位提供了一份具体可行的操作指导手册,确保从上至下的每一个层级都能在处理火灾隐患方面有章可循,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坚实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