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学校和幼儿园如何从教育培训、巡查检查以及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控制室值班等角度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体系。该文件指出,在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方面,教工和职工必须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培训,并且保留记录;新员工需在上岗前参加相关教育。学校还需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教学内容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并明确规定宣传教育的具体内容如法规规章介绍、火灾风险认知、设施性能与器材使用、紧急应对知识以及案例学习。针对专门人员如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操作人员等提出持证上岗要求。为确保消防制度的实施效果,定期进行防火巡查成为不可或缺的工作内容之一,尤其对学生宿舍区域进行重点巡检,包括对用火、用电安全检查,安全出口通畅度,设备状态及重点岗位工作情况的核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每月还应当组织全面防火检查,覆盖多个重要领域和细节环节,并对建筑内各类消防设施进行功能性检验,例如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喷水灭火装置末端排水试验、消防泵启动功能评估以及消火栓出水压力测量等,以保持其良好运作。此外,强化疏散设施日常维护确保应急时正常运转也是重要一环,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不被占用并保持畅通无阻,设置醒目的标识引导疏散。对于设于建筑物内部的消防控制中心,则需要确保24小时监控消防信号,保证值守者具备专业素养能够迅速处置紧急情况。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重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中小学以及幼教机构。这不仅涵盖普通全日制学校的管理活动,也包括寄宿制单位在内的各种类型的学习场所。文件所提供的规范和指南对于保障这些环境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及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具有关键性意义。制定详细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帮助教育类机构明确自身职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提升整个社会公共安全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