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防火巡查制度》讲解了防火巡查工作的具体规范及实施细则。该文件明确了防火巡查人员的职责,要求巡查工作应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小班当班人员担任,并规定了每 12 小时进行一次巡查的时间频率。文中强调,在办公室下班时需对现场进行检查以确保不留火种,而巡查人员在发现违章行为或火灾隐患后应立即予以纠正或处置。对于无法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此外,如果发现初起火灾,需要即刻报警并在可控范围内扑救。制度内容详细描述了巡查的主要关注项,包括用火用电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疏散通道和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标志是否完好等方面。另外,还指出所有防火巡查人员都需要做好巡查记录,并签名确认,以备查核。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巡查人员应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下发到相关办公室,督促问题的彻底整改。
《安全环保部防火巡查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适用于拥有办公场所、生产区域及其他可能存有消防隐患的企业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该制度能够为涉及消防安全的企业提供具体的指导,用于建立完善防火巡查体系并落实日常管理要求。它适用于那些希望通过加强防火措施减少安全事故风险、提高安全管理效率的组织,尤其是在具有高密度人群活动或是使用电气设备较多的环境中。这一制度也可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单位所参考,协助其评估企业防火管理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