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制度》讲解了为保障电力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制定一系列针对遵章守纪和个人及单位奖惩规则的目的和原则。《安全考核制度》描述了细则主要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中的各个外协单位与个人,并详细规定了奖惩职责分配给不同机构和层级。文件列举了奖励的表现范畴,涉及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消除隐患、抢险救灾、技术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的行为,同时也明确奖励形式包括奖金、记功、荣誉称号等,并按照贡献程度分级审批与实施。此外,《安全考核制度》指出了对于存在事故责任、违反现场规定、违规操作等多种行为的惩罚措施,处罚形式包含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乃至停止工作重新学习等内容。管理要求方面明确了在合同签订、分配、检查、奖惩兑现以及对纪律不严单位加重处理等方面的规范,同时附带强制性处罚规定和记录管理要求。
《安全考核制度》适用于从事电力基建领域尤其是大同煤矿集团相关工程项目下的各外协单位和相关人员,覆盖所有参与该项目施工活动的个体和集体。具体范围锁定于该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中涉及的脱硫系统EPC承包体系内的安全管理范畴。无论是管理层还是一线工作人员均需参照执行其中规定,确保施工现场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督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