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巡回检查制度》讲解了为确保发、供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通过规定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严格和系统的巡视检查制度。此制度详细说明值班人中的巡检任务,涵盖接班前20分钟,交班前30分钟以及班中每2小时一次定期和异常状况下不定期的巡查,保证能够随时掌握设备动态。同时指出巡检需遵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配以适当防护工具,以看听摸嗅试方法详尽排查设备情况杜绝走马观花式的巡查态度。针对检查中发现设备异常的情形,则要求值班人员及时处理上报并记录于日志内,保障信息透明性与责任追踪。面对设备缺陷问题,制度也给出明确指引:按缺陷具体情况实施切换或应急处理、加强监控增加频次、预防扩大措施且记录于缺陷档案。
《电厂巡回检查制度》适用于各类火力发电厂及涉及相关电气设备运维操作的企业和单位,具体适用对象包括电力生产企业的运行值班人员,这不仅限于一线实际操作人员同时也涵盖了所有到岗进行技术监督和指导管理的行政技术人员。这些人员需要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巡回检查任务,保障电网稳定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