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监察职责及工作》讲解了电力安全监察机构与人员的多重责任与权力范围。该文档描述了这些监察职责涵盖的具体事项,从代表上级报告本单位安全情况,到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规章制度的执行,同时负责监察设备安全状态、人身安全防护设施、重点管理工器具的定期试验等。此外,文件说明安监人员需协助组织安全检查、整改监督、参与事故调查,并确保“三不放过”原则的执行。在技术措施与费用方面,他们应组织和监督安全技术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并保障反事故计划实施到位。发现重大问题或隐患后,要明确要求整改方案并反馈上级领导;当需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限定时间解决问题。其职责还扩展到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组织安全网活动、监督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为了确保以上各项工作的落实性,该文档赋予安监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状况、参与工程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对事故发生现场进行深入分析及向上级反映未采纳的意见等权力。
《电力安全监察职责及工作》适用于电力生产及安全管理领域中,主要涉及电力行业内的安全监察人员、工程师及其他相关工作者。这包括从事电力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人员、检修人员,同时也适合于企业领导层,尤其是负责生产与安全的高层决策者。对于希望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的企业来说,无论是一线生产操作员还是后勤技术支持人员均可从中了解安监职责的具体内容与重要性。因此该资料可作为电力企业各级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中的基础指导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