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讲解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明确在于加强电力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确定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和预防安全事故。该文描述适用于电力建设新、扩建、改建及拆除等相关活动,并强调电力建设工程不仅涵盖发电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火电、水电等),还囊括输配电及其他电力设施的建设。办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具体要求上规定各单位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保证和监督机制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度。文中对各角色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角色职责进行了定义,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提出了具体的培训时间和资质审核要求。为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性以及合理工期,对设备、材料的质量提出了严格把控标准,并明确施工单位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设计方应及时变更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文件并提供安全建议。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于从事火电、水电、核电和风电发电工程以及各种类型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等施工活动中涉及的企业和人员。这涵盖了所有的工程建设、勘察(测)、设计、施工与监理单位。尤其针对实施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时需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环节,比如安全管理备案及报告、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数据信息,禁止违反安全规定的作业行为,保证所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施工需求,以及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响应等工作的相关责任主体。对于希望深入理解如何依据法律确保此类项目中的安全性、质量和技术规范的人士非常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