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电办主任需要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任务,涵盖多个方面的安全工作。文档阐述了对安全用电方针、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以及自身岗位的安全责任要求,电办主任需确保三电办工作的安全性,积极提高个人业务水平,保障安全作业。文档描述了电办主任需经常进入矿区的各类生产及生活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种机电设备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地方、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下达整改通知,并且坚决杜绝违章作业情况发生。同时说明了电办主任有义务到外供用户处进行实地调研,宣传并传授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识别安全隐患点并协助制定改正措施和计划,以维护用户的人身安全不受电力故障威胁。另外还涉及到了电办主任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成果,包括月度用电状况的综合分析报告等内容,提供合理的改进建议,致力于矿内持续稳定的电力供给,确保矿区供电工作的高效、可靠运行。
《电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级矿山企业,尤其是那些具备独立供配电系统的单位。它为负责三电办公室工作的管理者提供行动指南,明确了其在安全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具体工作范围,如生产区、生活区以及外部供电客户管理等,确保这些领域内的电气设备使用安全,促进整个矿区的稳定运营,有助于形成全员重视、积极落实安全理念的良好氛围,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