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副所长安全职责》讲解了副所长在电力安全生产方面应承担的全面责任,具体指副所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需与所长一起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并对所内的任何生产事故发生负起直接领导责任。该文档指出副所长的任务在于认真遵守并且贯彻国家对电力安全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以维护供电工作的稳定和安全。《供电所副所长安全职责》描述了副所长须参与本所的“两措”计划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保障各项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支持并协助本所安全员履行他们的工作职能。文档强调对于涉及电业安全操作的规定要严格执行包括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上探讨潜在风险和制定解决措施,对出现的违章或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且每个月必须参加12次的班组级安全讨论会议来保持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高度警醒,确保所有员工接受足够的培训教育和技能训练,以及组织定期的安全规程学习及相应测试。此外它还提到副所长要积极协作,配合上级单位针对任何已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所做的一系列调查与处理。
《供电所副所长安全职责》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和运维管理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基层单位的领导管理层例如供电所的各级负责人。该文件特别适用于那些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担任供电所副所长职位的个人,为他们明确了如何履行自己在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职责提供指引和依据。此文本对相关人员明确了在确保员工的生命健康及财产不受侵害上的关键作用,指导他们在工作中如何依照规定行事,减少甚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实现供电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