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讲解了为了进一步践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引入风险机制与激励机制以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性。制度规定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工,并确定考核周期为一年。同时,明确了人身安全联责管理形式及实施办法,包括局领导负责全局人身安全管理,职能部门需要按安全管理职责定期深入基层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还列举出具体的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以及详细的奖惩方案,依据全年有无发生事故发放或扣减人身安全奖。若年度内全局未发生事故,全额退还抵押金额并发放相应奖金,若出现死亡或重伤事故,则按照人员职位和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大小设置不同等级的风险抵押金扣除比例。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公司在岗职工,涉及的范围覆盖全局从局长至一线生产人员。具体而言,该文件适合于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安监员以及普通生产人员等所有参与安全生产环节的相关工作人员。此制度也对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班所站长提出了更高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每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加强自身的风险意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