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多种经营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讲解了多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工作细节。该职责阐述行政副职在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性,明确通过健全的管理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安全责任到人,从体系构建、措施保障到监督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企业安全管理架构。文中提到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听取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并且予以支持以保证其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审批企业年度“两措”计划并投入足够资金以确保计划落地有实效。文件强调对安全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的遵守以及施工合同管理和临时工制度的具体执行规范,并且需要审查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施工资质与安全资质来保障工程过程中的安全性。同时,针对检查活动提出明确要求,掌握规程实施状况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在召开定期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议中探讨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事故处理上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以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并就采购设备供应商资质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强调消防、危险品保管和抢修物资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要求,配合交通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确保所有方面都围绕安全第一展开行动。
《分管多种经营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多种经营行业的行政管理者,包括但不限于从事商业服务、加工制造等多种类型经营活动企业的副职领导或负责人,这些领域的管理人员可依据此规定指导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这为他们提供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的安全生产指南,帮助理解自身在组织内对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安全义务及其履行方式,涵盖了从安全体系建设至具体事务性工作,像工程项目发包审查、定期组织安检等方面的操作规范,以此确保企业在开展多元化的经营活动中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的原则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