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正职的安全职责》讲解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行政正职的具体责任与义务。行政正职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目标全面负责,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其承担着重要文件的批阅及执行监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进行。文中提到,需要建立并监督发挥安全保证与监督体系作用,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保障电网等重大事项的安全运行问题得以快速解决。此外,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也是行政正职的责任之一,层层分解责任以实现年度的安全管理目的。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系统,协调党群组织合作确保安全管理全面覆盖。文中指出,需建立安全监察机构,并配备合格且装备充足的人员来保证安全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安全监察职责顺利进行。行政正职有义务保障用于生产的安全资金充足,为反事故措施等必要经费提供保障。在处理生产事故方面应遵照规程进行,及时掌握严重性或典型案例的情况,并提出防范再次发生的策略。最后,还规定了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对策,对涉及到人身以及设备等安全性方面的问题要给予高度关注。当报告工作成果至职工代表大会时,也应把重要的安全事务内容汇报进去。
《行政正职的安全职责》适用于电力行业各层级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尤其是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企业主或法人代表,它能指导相关人员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全方位安全管理机制。同时这份文件对于希望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政策得到贯彻的企业管理层也有很高的参考价值。该文件所强调的原则、方法以及具体操作流程能够帮助企业构建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体系,在整个电网运营领域及其他涉及电气设施运作的领域均适用。对于想要深入了解如何通过领导决策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人士而言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