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副控制员安全职责》讲解了运行副控制员在日常安全生产活动中应当履行的各项基本安全责任和义务,以及每项职责的具体执行标准和相应的扣分细则。文档从1到11共详述了十一项安全职责,覆盖从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落实生产目标、遵守两票三制等关键操作制度,到严格执行技术措施与参与安全相关活动等多个重要方面的要求。针对各项职责进行了细分,并赋予相应的标准分数来强调重要程度和量化绩效,如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定了5分的分值。对于落实年度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的规定,包括个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签订与严格完成岗位年度安全目标,同时引入重大的加扣分明细。文档重点阐述运行中定时检查和及时汇报处理发现的设备隐患等细节性要求,尤其明确了在执行工作或操作时应严格依照规程规定操作和监督使用安全工具。此外,文件还特别强调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与应急演练,掌握紧急救援技能并能够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确保不违章且能即时指出他人违规行为,以保障整体安全生产环境。
《运行副控制员安全职责》适用于电力生产和其它高风险工业操作环境中涉及类似运行控制系统的关键职位。具体适用于电厂或其他能源设施内的控制室工作人员,尤其是担任副控制员职务的专业人员。此文件有助于指导和规范此类岗位人员明确自身在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其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积极性与执行力,从而预防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保障生产流程的安全有序运转。它同样也适合用作内部考核评估的参照依据,以帮助管理部门客观公正地衡量该岗位从业人员在安全履职方面的实际表现情况。